懶人包
- ○○皮膚科診所 = 開設者是皮膚科專科醫師。科別夾在名稱裡面。
- ○○診所 + 診療科目:皮膚科 = 不是皮膚科專科醫師。科別在名稱外面,用小字另外標示。
- ○○Skin Clinic · ○○皮膚&Esthetic,像這類看不到「診所」兩個字的店名,不是專科醫師的可能性也很高。
- 確認只需30秒 — 到健康保險審查評價院(HIRA)醫院·藥局查詢搜尋醫院名稱 → 詳細資訊中的「專業科別(專科醫師數)」。
- 在韓國,標榜皮膚診療的社區醫院·診所,每10間就有9間不是皮膚科專科醫師開設的。
- ⚠️ 2026年底起,新開業或搬遷的診所,招牌上將完全不能放診療科目 — 規則即將改變。
在韓國找皮膚科時,最常見的誤解就是:招牌上寫著「皮膚科」,就以為是皮膚科專科醫師看診的地方。實際上並非如此。但韓國的醫療法,偏偏把這個差異設計成一眼就能看出來的樣子。只要懂規則,站在醫院門口,3秒就能分辨。
韓國有多少位皮膚科專科醫師?
先看數字。韓國全國的皮膚科專科醫師是 2,950 人。但根據大韓皮膚科醫師會2026年3月公開的資料,標榜皮膚診療的社區醫院·診所最多可達 15,000 間,其中由皮膚科專科醫師經營的,只有 1,516 間(2025年第4季基準)。換句話說,每10間標榜皮膚診療的醫院,就有9間不是皮膚科專科醫師開的。
愈是新開的醫院,這個趨勢愈明顯。2025年1~7月,一般醫師(沒有專科醫師資格而開業的醫師)新開的診所有176間,每間平均申報2.4個科別,其中申報皮膚科的有146件(83%),遙遙領先。第二名整形外科的49件,連三分之一都不到。
專科醫師 · 一般醫師 · 其他科專科醫師
- 專科醫師 — 醫學系6年 → 實習醫師1年 → 該科住院醫師4年 → 通過專科醫師考試。皮膚科專科醫師是花了整整11年專攻皮膚的醫師。
- 一般醫師 — 持有醫師執照,但沒有專科醫師資格。只要申報診療科目,幾乎所有科別都可以看診,皮膚科也不例外。
- 其他科專科醫師以一般醫師身分開業 — 例如耳鼻喉科、急診醫學科專科醫師,不標示自己的專科,直接以一般醫師身分開業。在一般醫師診所工作的16,018名醫師中,有11,131人(69.5%)其實是其他科的專科醫師。
招牌到底差在哪裡?
關鍵只有一個:科別名稱是放在醫院名稱的「裡面」,還是「外面」。
醫療法施行規則第40條第4號規定,只有醫療機構開設者是專科醫師時,才能在固有名稱和醫療機構種類名稱(診所)之間,放入專科科目。所以「延南皮膚科診所」的意思就是——開設者是皮膚科專科醫師。不是專科醫師的話,不能把科別放在這個位置。
那麼,一般醫師要怎麼讓大家知道自己有在看皮膚呢?靠的是診療科目標示。這是一條所有醫療機構(不管是不是專科醫師)都能用的獨立規定。施行規則第41條要求診療科目標示牌上必須同時寫上「診療科目」這四個字和科目名稱;第42條則規定,把診療科目放進招牌時,字體不得超過醫療機構名稱字體的二分之一。所以才會看到「延南診所」下面,用小小的字寫著「診療科目:皮膚科」。
🪧 招牌三種模式 — 這樣看就對了
| 招牌上看到的樣子 | 開設者 | 判斷 |
|---|---|---|
| ○○皮膚科診所 | 皮膚科專科醫師 | ✅ 是皮膚科專科醫師 |
| ○○診所 (小字)診療科目:皮膚科 | 一般醫師或其他科專科醫師 | ❌ 不是皮膚科專科醫師 |
| ○○Skin Clinic · ○○皮膚&Esthetic | 多為一般醫師 | ⚠️ 需另外尋找正式名稱和診療科目標示 |
現場3秒判斷法
- 先在招牌上找到「診所」這兩個字。
- 它的正前方如果有「皮膚科」 → 專科醫師。
- 「皮膚科」如果在另一行、字比較小、而且和「診療科目」四個字一起出現 → 不是專科醫師。
- 建築物外牆招牌看不清楚的話,請看門口旁邊的名稱標示牌。正式名稱一定會標在這裡。
⚠️ 2026年底起,這個規則將改變
韓國保健福祉部正在推動醫療法施行規則修訂,禁止診所級醫療機構在招牌(名稱標示板)上同時標示診療科目,預計2026年底實施。也就是說,過去一般醫師可以在招牌上放「診療科目:皮膚科」的規定,將被大幅限縮。
不過,考量到招牌更換的成本負擔,這項規定預計只適用於新開業或搬遷的診所;而且窗戶貼紙、布條、室內廣告屬於標示廣告法管轄,不歸醫療法管,所以照樣可以繼續掛上「皮膚科」字樣。
→ 因此,本文的招牌判讀法在未來仍然有效,但從新開業的診所開始,招牌上完全不放科別的「○○診所」會愈來愈多。這種情況下,下面介紹的線上查詢就更重要了。
線上查詢法 — 健康保險審查評價院(HIRA)醫院查詢
沒看到招牌,或是想在預約前先確認,健康保險審查評價院(HIRA,簡稱審評院)是最可靠的管道。這是管理全國所有健保定點醫療機構人力資料的政府機關,顯示的是申報資料,不是廣告。
在審評院(HIRA)確認專科醫師(免費 · 不需登入)
- 第1步 — 前往審評院醫院·藥局查詢頁面。
- 第2步 — 在搜尋欄輸入醫院的韓文原名。(可同時指定地區,過濾掉同名的醫院。)
- 第3步 — 在搜尋結果中點選該醫院,進入詳細資訊。
- 第4步 — 查看基本資訊中的「診療科目及醫師現況」表格。會顯示醫師數 / 專業科別(專科醫師數)/ 診療科目別(專科醫師數)三列。
- 判定 — 「專業科別(專科醫師數)」中有「皮膚科」,就表示這間醫院有皮膚科專科醫師。如果這一行沒有皮膚科,只有「診療科目別」中出現皮膚科,代表雖然有在看皮膚科,但沒有皮膚科專科醫師。
- 加分 — 同一個頁面也可以看到看診時間和休診日,避免白跑一趟。
審評院官網也有英文版頁面,但醫院查詢功能還是用韓文原名搜尋最準確。建議直接從Naver地圖或KakaoMap複製醫院名稱貼上。
大韓皮膚科醫師會也可以查詢
皮膚科專科醫師的團體——大韓皮膚科醫師會,設有會員醫院搜尋頁面。
- 我們社區的皮膚科專科醫師搜尋 — 依地區搜尋有皮膚科專科醫師的醫院。
- 專科醫師辨識指南 — 官方整理的辨別方法,包含招牌、專科證書、認證標章。
- 冒用皮膚科專科醫師檢舉指南 — 逐步說明如何透過國民申聞鼓(epeople.go.kr)檢舉非專科醫師卻標榜專科的廣告。
不過,這個搜尋不一定涵蓋全國所有皮膚科專科醫師的醫院。建議以審評院為主要依據,醫師會搜尋作為輔助,這樣最準確。
在醫院內確認的方法
- 看候診區牆上的專科醫師證書。「專科醫師證書」和「醫師執照」是不同的文件 — 如果只掛了執照,就不是專科醫師。
- 看門口是否貼有大韓皮膚科醫師會的紅色認證標章,上面會寫著「皮膚科專科醫師」。
- 直接問也沒關係。「院長您的專科是哪一科?」— 在韓國,這不是失禮的問題。
所以非專科醫師的醫院就不能去嗎?
這裡需要平衡地說。持有醫師執照,申報診療科目後進行皮膚診療和美容療程,是合法的。招牌的規則是「請正確標示資格」,而不是「不准看診」。
專家的意見也有分歧。
- 大韓皮膚科學會方面 — 認為問題出在外觀相似的皮膚疾病鑑別診斷。例如把基底細胞癌、惡性黑色素瘤誤認為普通的痣,用雷射打掉結果癌細胞擴散的案例;或是香港腳與指甲乾癬、青春痘與毛囊炎·酒糟鼻(rosacea)的混淆。學會在2025年9月公開的資料中顯示,美容療程後出現副作用的案例中,一般醫師·非醫療人員施作的占88.46%,皮膚科專科醫師施作的占11.54%。但要注意,這只是收集到的案例構成比,並非以療程件數為分母的發生率比較,調查方法和樣本也未公開。
- 大韓醫師協會方面 — 立場是「皮膚疾病當然是專科醫師比較好,但美容的部分可能就不一定了」。因為專科醫師訓練過程中,美容領域的比重並不高。
為什麼皮膚科會變得這麼多?
說穿了是錢的問題。美容療程大多是不適用健保的自費項目,醫院可以自行定價。相對地,感冒、血壓、糖尿病這類診療都有健保給付價,每位病患能帶來的收入有限。
根據保健福祉部的保健醫療人力實態調查(2022年發表),皮膚科診所醫師的年平均薪資是3億263萬韓元,大約是小兒科醫師(1億875萬韓元)的3倍。再加上皮膚科不像整形外科那樣需要動大刀,醫療事故風險也低。這套組合拳造就了所謂的「皮眼整」(皮膚科·眼科·整形外科)集中現象。
這個規則不只適用於皮膚科
同樣的邏輯,所有科別一體適用。○○整形外科診所是整形外科專科醫師,○○診所 診療科目:整形外科就不是整形外科專科醫師。牙科、韓醫科也一樣。在韓國看醫院招牌,永遠先看「科別是放在名稱裡面,還是外面」就對了。
資料來源
- 醫療法施行規則第40條第4號(醫療機構名稱標示) · 第41條(診療科目標示) · 第42條(名稱與診療科目並行標示方法) — 國家法令資訊中心
- [事實查核] 去了皮膚科卻不是皮膚科專科醫師?⋯⋯換科別看診的醫師們 — 聯合新聞TV,2025.12.19(診所級37,498間 · 一般醫師開業10,225間 · 標示皮膚科診所1,515間 · 一般醫師新開業176間中皮膚科146件 · 一般醫師診所任職者中專科醫師占比69.5% · 皮膚科診所醫師年平均薪資)
- 皮膚科專科醫師2,950人,但⋯⋯標榜皮膚診療的醫院全國有15,000間 — 朝鮮日報,2026.3.31(大韓皮膚科醫師會資料)
- 皮膚科專科醫師2,950人 vs 皮膚醫療機構3萬間⋯⋯美容副作用7.7倍 — Money Today,2025.9.11(大韓皮膚科學會記者說明會)
- 不是專科醫師卻掛「OO皮膚科」?以後這種招牌不能再掛了⋯⋯ — 韓國日報,2026.6.16(施行規則修訂推動)
- 醫院·藥局查詢 — 健康保險審查評價院
- 專科醫師辨識法 · 我們社區的皮膚科專科醫師 — 大韓皮膚科醫師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