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首爾的江南和龍山,每天早上都有背著雙肩背包的青少年走進同一棟大樓。有人穿著校服,也有人穿著運動服、拎著水壺。這些大樓不是學校,而是經紀公司。在裡面度過一天大部分時間的人,被稱為練習生。
因為喜歡K-pop而來到韓國的人,通常是從成型的舞台開始看起的。但那個舞台誕生的過程,與其說是音樂產業,不如說更像一套訓練系統。透過選秀把人招進來,合宿培養幾年,用評價來篩選,再把留下的人組隊推出。這套模式是1990年代SM娛樂從日本偶像行業的培養模式引進並固定下來後,成為業界標準的。
這篇文章以可查證的法令和公開案例為依據,梳理這套系統究竟是如何運轉的。
懶人包
- 成為練習生的路徑主要有三種——線上常駐報名、全球公開選秀、街頭星探。報名大多免費,交一段1~2分鐘的自我介紹影片即可受理。
- 練習時長從幾個月到7年不等,差別很大。沒有固定的培養年限,出道時間取決於公司的組團計畫。
- 專屬合約上限為7年(按標準專屬合約),未成年保護則是15歲以下每週35小時、15歲以上每週40小時,寫進了法律。2025年修訂後,強迫過度外貌管理被列入禁止行為。
練習生到底是什麼身分?
是尚未出道、但已與公司簽約的預備藝人。看似是既非學生也非員工的模糊位置,但韓國法律明確把他們視為產業的成員。
大眾文化藝術產業發展法第2條對大眾文化藝術人的定義是這樣的——提供大眾文化藝術勞務的人,或有意提供勞務並與經營者簽約的人。 後半句指的就是練習生。也就是說,即使還沒站上舞台,從在合約上簽字的那一刻起,這部法律的保護和約束就同時生效了。
這部法律為何誕生
2014年制定的大眾文化藝術產業發展法,是韓國第一次不把偶像產業當作個別公司的經營方式,而是當作需要監管的產業來對待的法律。根據該法,經紀公司必須向文化體育觀光部登記為大眾文化藝術策劃業(第26條),合約中必須寫明合約期限、收益分配、兒童青少年保護等9項內容(第7條)。
最近一次修訂是2025年3月25日公布、同年9月26日施行。指定青少年保護責任人的義務(第21條之2)和文化體育觀光部要求提交資料的權力(第21條之3)就是這次加入的。
練習生是怎麼被選出來的?
有三條路徑:自己線上報名,參加公司舉辦的公開選秀,或者公司主動找上門。
最常見的是第一種。主要經紀公司都在官網開設常駐報名窗口,讓你在唱歌、跳舞、演戲、模特兒、饒舌中選擇報名方向後,上傳1~2分鐘的影片。不收取報名費。第二種是定期公開選秀,以及巡迴到海外城市的全球選秀。第三種依然存在——NCT WISH的一位成員是透過Instagram私訊收到的聯絡,另一位成員則是去看NCT 127演唱會時在現場被選中的。
🎤 主要經紀公司選秀路徑比較(2026年基準·詳細日程務必以各公司公告為準)
| 公司 | 主要選秀路徑 | 頻率 | 報名方式·資格 |
|---|---|---|---|
| HYBE | 線上常駐報名 + 旗下廠牌·全球選秀 | 常駐受理,公告不定期 | 在官網選秀頁面選擇方向後上傳影片。各廠牌會單獨發布公告 |
| SM娛樂 | 線上常駐報名 + 全球選秀巡演 + 定期公開選秀 | 常駐 + 定期 | 選擇報名方向(聲樂·舞蹈·演戲·模特兒)。營運海外城市巡迴選秀時間最長 |
| YG娛樂 | 線上常駐報名 + 公開·全球選秀 | 常駐受理 | 提交影片或音源檔案。年齡限制因公告而異 |
| JYP娛樂 | 線上常駐報名 + 定期公開選秀 + 全球選秀 | 常駐 + 定期 | 自我介紹影片為必需。國內外地區選秀並行 |
| Kakao Entertainment旗下廠牌(Starship·IST·Antenna等) | 各廠牌單獨選秀 | 因廠牌而異 | 需分別查看各廠牌官網·SNS公告 |
給想報名的人的實戰備忘
- 只用官方管道。主要經紀公司的選秀不收取報名費。如果對方先要求評審費、註冊費、培訓費,那大概率不是官方管道。
- 影片少做剪輯反而更有利。無伴奏清唱的短片段,或一鏡到底的編舞影片,比精修過的影片更容易判斷。
- 未成年人必須取得親權人同意。沒有法定代理人同意就進行的簽約程序,本身就是問題。
- 拿到合約後,簽字前要求一份副本。法律規定,簽約雙方應互相交付已簽字、蓋章的合約(第7條第2款)。
練習生的一天是怎麼度過的?
是在學校與練習室之間往返的雙重生活。兼顧學業的練習生白天上學,放學後從傍晚練到深夜。正因如此,很多人會升入首爾公演藝術高中、翰林演藝藝術高中這類藝體類特色高中。有人使用出勤認定的缺勤制度,也有人選擇鑑定考試,但法律禁止強迫他們退學。
📋 兼顧學業的練習生的典型工作日(因公司、年資差異很大)
| 時間段 | 做什麼 | 備註 |
|---|---|---|
| 上午7~8點 | 起床,從宿舍去學校 | 外地出身的練習生多從公司宿舍通學 |
| 上午9點~下午4點 | 學校上課 | 藝術高中·普通高中。學業日程正常完成 |
| 下午4~6點 | 聲樂課 | 一對一與團體課並行 |
| 下午6~9點 | 編舞練習 | 新歌翻跳、走位、鏡頭感練習 |
| 下午9~11點 | 自主練習·錄音監聽 | 臨近月末評價時這段時間會拉長 |
| 每週1~2次 | 外語·演技·媒體訓練 | 英語·日語·中文。含應對採訪的培訓 |
塑造這份日程節奏的是月末評價。每個月一次,像上舞台一樣展示所學,由公司相關人員打分。結果決定分班,有人進入出道準備組,也有人合約就此結束。講述練習生生活的紀錄片不約而同地把這一場景當作核心,原因就在於此。
出道要等多久?
沒有固定期限。正因如此,同一個組合內部的準備時間也會相差懸殊。
2024年出道的NCT WISH就是很好的例子。一位成員在小學四年級參加選秀、六年級成為練習生,到加入選秀節目為止準備了約7年。另一位成員2022年通過全球選秀,約1年就站上了同樣的位置。還有一位成員透過Instagram私訊被選中,之後度過了4年。同一個組合,同一天出道,準備時間卻完全不同。
關於出道機率,業界沒有公布官方統計。因為經紀公司不定期公開練習生人數,合約終止也不對外公開。能確定的是結構本身——一家公司一年推出的組合最多一兩個,組合人數通常是4~9人。同一時期公司旗下的練習生人數遠多於此。
進入出道組意味著什麼
公司著手組團時,會把候選人集中起來組成出道組。從這時起,概念會議、資料照拍攝、錄音就開始了,但出道並非板上釘釘。出道組解散或成員更換並不罕見,在這一階段離開團隊的練習生,幾年後在別的公司出道的情況也很多。
標準專屬合約和7年規則是什麼?
這是偶像合約的基本框架。韓國公平交易委員會制定並發放的標準專屬合約將合約期限上限設為7年,業界實際上以此為基準線。
這條基準的由來是2009年。組合東方神起的三名成員以13年專屬合約過長、收益分配不合理為由,對所屬公司提起訴訟;以此為契機,公平交易委員會次年制定了將專屬合約期限限制在7年的標準。2017年又調整了一次——降低提前解約時的違約金負擔,讓公司難以事實上強制續約。
📜 專屬合約基準的演變過程
| 時間 | 發生了什麼 | 留下的規則 |
|---|---|---|
| 2009年 | 東方神起3名成員就13年專屬合約與所屬公司發生法律糾紛 | 長期專屬合約問題被公開討論 |
| 2010年 | 公平交易委員會制定限制專屬合約期限的基準 | 合約期限上限7年 |
| 2014年 | 制定大眾文化藝術產業發展法 | 策劃業登記制、合約必備記載事項、青少年保護條款 |
| 2017年 | 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標準專屬合約進一步修訂 | 放寬提前解約違約金、限制強制續約 |
| 2024~2025年 | 修訂大眾文化藝術產業發展法第8條 | 使用標準合約的經營者享受財政支持優惠、修訂時須反映實態調查結果 |
不過有兩件事需要一起了解。第一,標準合約是建議性的。不使用也不受處罰。大眾文化藝術產業發展法第8條只規定,文化體育觀光部負責制定發放標準合約,並可對使用標準合約的經營者給予財政支持上的優待。2024年修訂新增了這項優待條款,2025年修訂則規定制定或修改標準合約時必須反映實態調查結果。
第二,練習生合約與專屬合約是兩份不同的文件。 練習生身分下簽訂的合約,與出道時簽訂的專屬合約是兩回事,7年上限只適用於後者。
錢是怎麼結算的?
是先收回前期投入、再分配餘額的結構。這個順序幾乎就是K-pop結算爭議的全部。
公司先支出練習生時期的課程費、宿舍與餐費、出道專輯製作費、MV、服裝、宣傳費用。出道後產生的收益中先回收這些成本,剩下的金額再按合約規定的比例分配。所以才會出現開始活動後一段時間內拿不到結算金的情況。如果組合未能越過損益平衡點就結束活動,就根本沒有可分配的份額。
💰 結算進行的順序(按標準專屬合約的結構)
| 階段 | 內容 | 藝人能拿到什麼 |
|---|---|---|
| 1. 練習生時期 | 公司支出課程·宿舍·訓練費用 | 無(無收益活動) |
| 2. 出道準備 | 支出專輯製作·MV·服裝·宣傳費用 | 無 |
| 3. 開始活動 | 產生音源·專輯·公演·廣告收益 | 依合約,部分項目有時會即時分配 |
| 4. 回收成本 | 從產生的收益中優先抵扣投資 | 這一階段越長,結算金越晚 |
| 5. 損益平衡之後 | 剩餘收益按約定比例分配 | 開始發放結算金 |
比例因公司、組合、收益項目而異。音源與專輯、演唱會、廣告、個人活動的分配率通常各不相同。標準專屬合約只要求把收益分配方式寫進合約,並不強制特定比例。
法律介入的是透明性。大眾文化藝術產業發展法要求合約中必須寫明收益分配事項(第7條),並規定青少年大眾文化藝術藝人可以不經過法定代理人、由本人直接索取報酬(第25條)。這是圍繞未成年藝人收入反覆發生糾紛後才加入的條款。
未成年練習生如何受到保護?
法律從時間和合約內容兩個維度介入。在韓國,開始偶像練習的年齡已低至小學高年級,因此這不是產業的旁支,而是核心爭議點。
⚖️ 大眾文化藝術產業發展法對青少年提供勞務的限制(以2025年9月26日施行為基準)
| 類別 | 每週提供勞務時間 | 夜間(22點~6點) | 依據條款 |
|---|---|---|---|
| 15歲以下 | 禁止超過35小時 | 原則上禁止。次日為學校假日時,經本人·親權人同意可至午夜12點 | 第22條 |
| 15歲以上未滿19歲 | 禁止超過40小時(協商後可每日延長1小時·每週最多6小時) | 原則上禁止。經本人與親權人同意可有例外 | 第23條 |
| 海外活動·長途移動等 | 不適用時限 | — | 第22·23條第3款 |
| 共同 | 保障學習權·休息權·睡眠權的義務 | — | 第21條、第22·23條第3款 |
這張表裡藏著一個陷阱。上限針對的是製作大眾文化藝術作品時提供的勞務。拍攝、錄音、公演屬於此類,而出道前練習生在公司接受的課程和自主練習,可以解釋為並不直接計入這個時間計算。練習生階段的時間管理,更多是交給合約和公司內部規定,而非法律條文。
2025年修訂新增的內容
第21條列舉了經營者不得對青少年大眾文化藝術藝人實施的行為。在原有的強迫過度暴露·煽情表現、強迫缺課·退學以侵害學習權、即便存在保健·安全風險仍強迫提供勞務之外,2025年1月31日的修訂又新增了兩項。
- 強迫過度外貌管理的行為——這是法律首次直接將體重·外貌管理的施壓列為禁止行為的條款。
- 暴行·辱罵、性騷擾,以及其他相當的身體·精神加害行為
同一次修訂還規定,經營者須從從業人員中指定青少年保護責任人(第21條之2),文化體育觀光部為保護青少年人權可要求提交相關資料(第21條之3)。至於合約對青少年顯著不利時,文化體育觀光部可下達糾正勸告·糾正命令的條款(第24條),則是此前就有的。
法律朝這個方向走,背後是反覆出現的爭議。讓未成年參與者站到台前的選秀節目,曾在編排階段遭到批評而擱淺,每次都會在國會和文化體育觀光部重新掀起應更嚴格規制年齡標準的討論。
選秀生存節目如何改變了這套系統?
它把練習生評價從公司內部搬到了電視之外。結果,出道變成了內容,同時也催生了韓國電視界數得上的司法案件。
📺 韓國選秀生存節目譜系
| 時間 | 節目 | 頻道·主辦 | 留下了什麼 |
|---|---|---|---|
| 2009年起 | Superstar K | Mnet | 有線選秀熱潮的起點。簡訊投票方式就此定型 |
| 2011年起 | K-pop Star | SBS | 主要經紀公司直接評審、甚至當場簽人的形式 |
| 2016年 | Produce 101 | Mnet | 透過觀眾付費投票決定出道組的原型 |
| 2017~2019年 | Produce 101 第二季 · 48 · X 101 | Mnet | 推出Wanna One·IZ*ONE·X1。此後全系列確認排名造假 |
| 2020年 | I-LAND | Mnet·Big Hit | 經紀公司與電視台聯合製作的模式 |
| 2021~2023年 | Girls Planet 999 · Boys Planet | Mnet | 全球投票。以多國成員構成為前提 |
| 2023年 | R U Next? | HYBE | 只用自家練習生組成的自製生存秀 |
| 2023年 | Dream Academy | HYBE·Geffen Records | 在美國落地韓國培養系統——KATSEYE出道 |
2019年,觀眾發現Produce X 101最終得票數的數學規律,由此提出造假質疑。經過警方和檢方調查,Produce 101系列全部四季的排名都被確認造假,2020年5月一審判決負責PD有期徒刑2年並追繳罰金,CP有期徒刑1年8個月實刑。所屬公司相關人員5人也被以背信、違反請託禁止法等罪名處罰。經上訴和終審,刑期確定,兩人已服刑期滿出獄。
餘波巨大。X1在出道僅6個月後的2020年1月解散,Mnet下架了Produce系列的全部回放。依賴付費簡訊投票的方式就此消失,之後的節目轉而引入外部觀察員制度或並行專家評審。
如今練習生已不只是韓國人
練習室裡的國籍構成,是過去十年變化最大的部分。泰國、中國、日本、美國、澳洲出身的成員進入組合已不再是例外,最近甚至出現了把整套系統直接搬到海外的方式。
KATSEYE的成團過程被拍成Netflix紀錄片公開。可以看到選秀、合宿、評價、淘汰,韓國練習生系統的整套語法原樣套用在美國參賽者身上。這個組合在2025年拿下Billboard 200第4名,還獲得了葛萊美提名。
出道不是終點
要理解練習生系統,還需要最後一塊拼圖。出道不是終點線,而是另一只時鐘的起點。
因為專屬合約上限為7年,出道第7年就成了決定組合存續的節點。此時會展開續約談判,一部分成員留下、或組合就此停止活動的情況反覆上演。粉絲們把第7年稱為一道坎,也是這個原因。當然,續約並活動超過10年的組合也很多,近年也出現更多換公司但維持組合的案例。
所以,在首爾喜歡K-pop的人不妨了解這樣一件事:現在站在舞台上的組合,是經過選秀、數年的訓練與評價、合約與結算之後留下來的成果。沒能通過這個過程的人,數量遠多於通過的人;而一點點改變這套結構的,歸根結底是法令修訂和司法判決。帶著這份背景看舞台,同樣三分鐘的表演會變得有些不同。
資料來源
- 國家法令資訊中心《大眾文化藝術產業發展法》(法律第20833號,2025.3.25公布/2025.9.26施行)——第2條 定義、第7條 合約明示事項、第8條 標準合約、第21~25條 青少年保護——https://www.law.go.kr/법령/대중문화예술산업발전법
- 公平交易委員會 大眾文化藝術人(歌手·演員)標準專屬合約——合約期限7年上限、2017年修訂——https://www.ftc.go.kr
- 文化體育觀光部·韓國內容振興院《大眾文化藝術產業實態調查》——練習生規模·合約實態——https://www.mcst.go.kr
- Wikipedia, Korean idol——練習生制度的形成過程、訓練費用(引用WSJ 2012年報導)——https://en.wikipedia.org/wiki/Korean_idol
- Wikipedia, Slave contract——2009年東方神起訴訟、2010年公平交易委員會7年限制、2017年修訂——https://en.wikipedia.org/wiki/Slave_contract
- Wikipedia, Mnet vote manipulation investigation——Produce 101系列排名造假調查·一審判決內容——https://en.wikipedia.org/wiki/Mnet_vote_manipulation_investigation
- Wikipedia, NCT Wish——各成員的選角路徑與練習時長——https://en.wikipedia.org/wiki/NCT_Wish
- Wikipedia, Katseye——Dream Academy成團過程、2025年榜單成績——https://en.wikipedia.org/wiki/Katseye
- Wikipedia, NewJeans——2025年10月30日專屬合約有效判決及後續進展——https://en.wikipedia.org/wiki/NewJea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