懶人包
- 韓國全年工時為1,833小時(2025年) — 在OECD 36國中第六長。不過比15年前減少了330小時
- 會餐仍然存在,但每年1~10次是最常見的頻率(43.7%),完全沒有的回答也有24.4%
- 強迫喝酒與強迫會餐,依2019年實施的禁止職場霸凌規定已有實際被法院認定的案例。不能喝就說不能喝
傍晚6點30分,首爾乙支路三街站4號出口。鬆了半截領帶的人們,在巷子裡的塑膠桌旁落了座。在汝矣島,人們開始得更早、散得也更早;在板橋,這個時間辦公室裡已經有半數燈熄了。
入職韓國公司、或外派來韓的外國人,最先撞上的就是這段晚間時光。工作已經結束,一天卻彷彿還沒過完的曖昧時段。這段時段裡橫著會餐(聚餐),前後再綴著加班。
這篇文章不談酒,談的是工作時間與組織文化。先看數字。
韓國人真的工作那麼久嗎?
不如從前,但依然很長。以2025年為基準,韓國就業者全年平均工時為1,833小時。比OECD平均值1,736小時多出97小時,在有數據的36個成員國中排名第六。
重要的是方向。2010年還是2,163小時,2015年降到2,082小時,實施每週52小時工時制的2018年首次跌破2,000小時(1,992小時),此後持續下降:2023年1,872小時 → 2024年1,865小時 → 2025年1,833小時。15年間消失了330小時,按每天8小時計算,等於41天。
📊 OECD全年工時對比(2025年,人均)
| 排名 | 國家 | 全年工時 | 與韓國的差距 |
|---|---|---|---|
| 1 | 墨西哥 | 2,205小時 | +372小時 |
| 2 | 哥斯大黎加 | 2,183小時 | +350小時 |
| 3 | 智利 | 1,912小時 | +79小時 |
| 4 | 希臘 | 1,874小時 | +41小時 |
| 5 | 以色列 | 1,870小時 | +37小時 |
| 6 | 韓國 | 1,833小時 | — |
| — | OECD平均 | 1,736小時 | -97小時 |
| — | 美國 | 1,800小時 | -33小時 |
| — | 日本 | 1,598小時 | -235小時 |
| — | 英國 | 1,533小時 | -300小時 |
| — | 法國 | 1,498小時 | -335小時 |
| — | 德國 | 1,332小時 | -501小時 |
與德國的501小時差距,扣除週末來算,意味著每年多上63天班。同樣的職級、同樣的工作,在韓國等於多幹兩個月——這樣一想就有實感了。
每週52小時工時制 — 改變晚間風景的制度
2018年3月修訂的《勞動基準法》,把每週最高工時定為法定40小時 + 加班12小時 = 52小時。此前由於假日勞動不計入加班的解釋,每週最多可達68小時。
- 2018年7月 — 從300人以上的工作場所、公共機構開始適用
- 2020年1月 — 擴大到50~299人的工作場所
- 2021年7月 — 擴大到5~49人的工作場所
- 目前 — 5人以下的工作場所仍未納入
會餐文化明顯變短的時點,大體與這一進程重合。拖到深夜的會餐給次日上班造成負擔的結構,被制度從根上打破了。
那為什麼還是拖到很晚?
制度上是每週52小時,晚上8點辦公室裡卻還亮著燈,原因主要有兩個。
其一是工作形態的單一化。韓國每週40小時全職勞動者占比為53.1%,與德國(30.9%)、英國(15.9%)、法國(12.5%)完全不在一個量級。兼職、彈性工作等選項太少,忙起來能調節的餘地就只剩加班。
其二是綜合薪資制。這是一種把加班、夜班、假日補貼提前打包進月薪的契約方式,因為不計算實際工時,加班再多薪資也不漲。由此才生出免費加班的說法。僱用勞動部已實施防止綜合薪資濫用的指引,廢除法案也已送進國會。
會餐到底是什麼?
公司以組織為單位一起吃飯的場合。漢字是「聚」的會(會)加「飯」的食(食)。團隊會餐、部門會餐、新人歡迎會餐、專案結束會餐、年終會餐,總有個名目。
與西方公司的團隊聚餐(team dinner)決定性的不同在於,出席一直被當作半個工作來對待。實際上調查詢問會餐時間點時,回答工作時間之後的占71.4%,比工作時間之內(23.1%)的三倍還多。在下班時間舉辦、性質卻是工作的延伸——這種矛盾正是會餐的核心。
傳統會餐按輪次進行。第一輪就散場的是溫和會餐,拖到第三輪的就是老式會餐。
🍚 會餐的輪次結構 — 在哪裡做什麼、多久
| 輪次 | 場所 | 性質 | 大致時長 | 可以不參加嗎 |
|---|---|---|---|---|
| 第一輪 | 烤肉店、韓餐館、生魚片店 | 以吃飯為主。正式的問候和祝酒詞都在這裡 | 1小時30分鐘~2小時 | 實際上基本全員出席 |
| 第二輪 | 啤酒屋、布帳馬車、居酒屋 | 轉向以喝酒為主。對話開始變得私人 | 1~2小時 | 最近中途走的人很多 |
| 第三輪 | KTV | 輪流唱歌。最能看出部門氛圍的場合 | 1~2小時 | 大多不去也沒問題 |
外國人最容易忽略的地方 — 開始與結束的信號
- 第一輪的開始是最高位者的第一杯酒。在那之前不要先動筷
- 第一輪快結束時,有人問要去第二輪嗎的那一刻,就是正式的離席時機。這時道別離開最自然
- 離席時不要悄悄消失,先向最高位者說一句再走。只要做到這一點,大多不會有問題
- 第二天早上的一句昨晚安全到家了嗎,對口碑的影響比會餐本身還大
會餐有多頻繁?
比想像中少。2024年面向1,000名上班族的調查,會餐頻率如下。
電視劇和電影裡的每週酒局,如今只是少數人的經歷。推動變化的因素大致有三個。
- 每週52小時工時制(2018~2021) — 遲到的會餐直接加重次日負擔的結構被打破
- 新冠疫情(2020~2022) — 兩年多會餐在物理上不可能,期間累積了「沒有也行」的經驗
- 世代更替 — 調查顯示年輕員工偏好的依序是短會餐、午餐會餐、自願參加式會餐
不過更準確的說法是,會餐沒有消失,而是變了形。午休時間進行的午餐會餐、不喝酒只看演出展覽的文化會餐、預約無菜單料理(omakase)或葡萄酒吧的美食會餐都多了起來。也有公司把會餐費分攤,讓員工各自花在自己想去的地方。
不能喝酒怎麼辦?
說不能喝就好。而這句話應當被尊重,是當下的標準。
先準確認清現實更好。2024年調查中,參加會餐的上班族裡有23.4%表示曾被強迫喝酒,而被強迫時72.9%的人最終喝了。被強迫參加會餐後KTV的也有20.4%。強勸文化並未完全消失。
與此同時,法律環境明顯變了。2019年7月16日實施的《勞動基準法》第76條之2(禁止職場霸凌)規定,禁止利用地位或關係上的優勢,超出業務適當範圍施以痛苦。法院已實際認定以下行為構成霸凌。
法院認定為霸凌的會餐相關行為
- 上司用東西砸桌子、斥責想拒絕參加會餐的員工的行為
- 在會餐中以辱罵伴隨強迫喝酒的行為
- 暗示不利益、強迫參加會餐的行為
- 只參加第一輪就回家的員工被當眾數落的行為
- 讓特定員工反覆致祝酒詞、當眾羞辱的行為
檢舉數量也在增加。實施後,僱用勞動部受理的職場霸凌檢舉截至2024年5月底累計39,316件。不過真正走到處罰的比例很低,很難說制度已完全運轉。
給不能喝或不喝酒的人的實戰話術
- 在第一次會餐時明確說一次。一開始含糊帶過,之後每次都得重新解釋。一旦留下印象,之後一般就不再勸了
- 理由要短、且難以反駁。「在吃藥」「酒精代謝不了」「宗教原因不喝」——這三條在韓國職場無需追問就能過關
- 酒杯接過來放著不喝也行。倒酒近乎一種問候。雙手接過、擺在面前,禮貌就已經到位
- 拿點別的代替。用雪碧、可樂、無酒精啤酒參加碰杯,就不會顯得格格不入。如今大多數烤肉店都有無酒精啤酒
- 如果仍被持續強勸,就記錄下來。只記下日期、地點、發言,就足以成為日後公司檢舉程序的證據
酒桌禮儀本身並不難。在職場語境下真正要緊的只有三條。給上級倒酒時用雙手、在上級面前喝酒時稍微側身、自己的酒杯自己不倒滿。燒酒兌啤酒的燒啤在會餐上經常出現,看著度數低,但杯子轉得快,總量反而上去了。決定不喝的話,最好在開始調燒啤之前先講明。
什麼時候可以不參加,什麼時候去更好?
會餐在法律上不是工作時間。會餐與提供勞動沒有直接關係,屬於聯誼、提振士氣的性質,因此行政解釋上原則上不計入工作時間。也就是說,沒有參加義務,參加了也沒有補貼。(不過,在雇主主辦並支配、管理的場合受傷的,也有被認定為職業災害的情況。)
現實的標準是這樣。
該去的場合 / 可以不去的場合
- ⭕ 該去的場合 — 自己的歡迎會餐、全團隊聚集的一年1~2次場合(年終會等)、專案結束會餐。即使只出席第一輪也有意義
- ⭕ 只參加第一輪 — 大多數定期會餐。第一輪結束時道別離開,幾乎不會有摩擦
- ❌ 可以不去的場合 — 第二、第三輪,臨時定下的當日通知會餐,只剩少數人的深夜場合
- ❌ 完全可以拒絕的場合 — 與上司兩人單獨去第二輪以後的場合。被強迫時,有被當作霸凌處理的案例
- 💬 可以用的理由 — 第二天早上的安排、家庭情況、通勤距離、健康。在韓國職場,這四條基本都會被照單接受
會餐費誰出?
大部分是公司出。一般由組長或部門負責人刷法人卡,個人分攤的情況很少。新人要掏錢包,通常會被攔下。
帳務上分兩種。這個區分有時也決定了會餐的規模和場所。
💳 會餐費的帳務處理 — 只有員工,還是有客戶參加
| 類別 | 對象 | 科目 | 限額 |
|---|---|---|---|
| 福利費 | 全體員工或特定部門員工之間的會餐 | 福利費 | 無單獨限額(在業務相關性、社會通念範圍內) |
| 企業業務招待費(交際費) | 含客戶、顧客的場合 | 企業業務招待費 | 基本限額:中小企業每年3,600萬韓元 / 一般企業每年1,200萬韓元 + 與營收掛鉤部分 |
單筆超過3萬韓元,就需要稅票、法人卡單據等合規憑證,超出限額的招待費不被認定為費用。所以部門會餐傾向於配合預算消耗進度,集中在季末或年末。
在首爾哪裡會餐?
會餐地點幾乎完全取決於公司所在的商圈。晚餐時段走過那片街區,就能看出當地的產業結構。
🍻 首爾主要辦公商圈與會餐風景
| 商圈 | 主要行業 | 會餐風景 | 代表場所類型 |
|---|---|---|---|
| 乙支路三街·鐘路 | 大企業總部、印刷·製造、金融 | 最古老的會餐商圈。坐在巷子的露天桌邊開場 | 乾明太魚巷的啤酒屋、老烤肉店、辣炒章魚店 |
| 汝矣島 | 證券、銀行、廣電、國會 | 開始得早、結束得也早。因為第二天市場要開盤 | 正統韓定食、預約制烤肉店、酒店附近酒吧 |
| 江南站·驛三 | IT、顧問、新創公司、補習班 | 拖到深夜的比例最高,第二輪選擇壓倒性地多 | 連鎖烤肉店、大型酒吧、居酒屋 |
| 板橋 | 遊戲、IT平台 | 會餐頻率本身低,午餐會餐、文化會餐比例高。末班車和接駁車時間決定結束時刻 | 辦公樓附近餐飲街、咖啡廳式聚會空間 |
| 光化門·市廳 | 公共機構、媒體、大企業 | 以第一輪為主。正式場合與工作會餐涇渭分明 | 韓定食、牛骨湯·雪濃湯店、傳統酒館 |
對旅行者而言,有意思的是平日晚7~9點的乙支路。這個時段的巷子不是觀光地,而是完全日常的空間——繫領帶的人和穿帽T的人坐在同一把塑膠椅上。這裡也是觀察韓國職場文化成本最低的地方。
白天也有會餐 — 午餐與咖啡
韓國公司的午休通常是正午到下午1點的一小時,以團隊為單位一起出門是長久以來的預設。菜單一般由最高位者決定,買單由他或團隊卡負責。之後在附近咖啡館買杯咖啡回辦公室,這整個流程算是一套。
這套結構也在動搖。年輕員工說不想把一天中唯一的休息時間花在工作關係上,一個人吃的一人食、或在咖啡館用三明治打發的人多了起來。咖啡錢也成了負擔,轉向低價咖啡品牌的趨勢很明顯。
外國員工最好了解兩條實務規則。第一,頭幾個月跟著團隊午餐更好。比會餐負擔輕得多,建立關係的效果卻差不多。第二,買單通常輪流來。被請過幾次之後,主動先刷卡一次更自然。
年假可以隨便休嗎?
法律上自由,實際上也比從前好多了。按《勞動基準法》,連續工作滿一年就有每年15天帶薪年假,並隨年資增加。休假時間原則上由勞動者決定。
單看數字不算差,但剩下的3.5天就是眼色的大小。這個詞很難直譯。它指那種沒人禁止、卻在氛圍上很難去做的事。組長不休假,組員也不好休;想攢到年末一起休,結果往往休不成——這個結構就從這裡來。
也有些地方在變。原本集中在8月的休假,開始分散到2~6月與10月、12月,政府也在推動立法,禁止以休年假為由給予不利益對待。遠距辦公的普及幅度有限,占全體就業者的比重停留在個位數。
現在韓國圍繞工作時間在爭什麼
2026年當下,工作時間制度正被同時向兩個方向拉扯。很難說哪一方贏了,所以把兩種主張並列寫下。
主張放寬管制的一方認為,在半導體、人工智慧等尖端產業以及研發、新創公司,每週52小時束縛了競爭力。開發收尾集中時若無法集中工作,就追不上競爭國——這是他們的邏輯,產業部門一直在要求特別法上的例外條款。
主張維持管制的一方反駁說,首先要驗證長時間勞動是否真能轉化為實際生產率。他們以主要半導體企業在沒有52小時例外的情況下仍創下歷史最高業績為據,認為一旦開了例外,就會蔓延到整個產業。
政府的官方目標是到2030年把全年實際工時降到1,700多小時,為此正在推進每週4.5天工作制的試辦和縮短實際工時的扶持法案。無論結論倒向哪邊,會餐時間表都很可能直接跟著這個爭論的結果走。工作變短、會餐也變短——這是過去8年呈現出的規律。
總結 — 外國上班族一個月內該掌握的
- 會餐到第一輪是基本。第二輪以後當作可選項,大體沒錯
- 酒可以不喝。第一次聚會時明確說一次,酒杯接過來放著即可
- 強迫是法律上有問題的行為。反覆出現就記錄,走公司程序
- 離席時向上級道別再走。這一點能蓋過其餘大部分
- 比起會餐,團隊午餐的性價比更高。負擔只有五分之一,效果卻差不多
資料來源
- 財經新聞 — 去年韓國工時1833小時,比OECD平均多96小時(2026年7月5日,基於OECD資料的國家間對比、年度走勢)
- 京鄉新聞 — 每4名上班族就有1人在會餐中被強迫喝酒(職場甲質119·Global Research,1,000名上班族調查)
- 韓國經濟 — 上班族年假使用率79%創歷史新高(文化體育觀光部勞動者休假調查,授予16.7天·使用13.2天)
- 京鄉新聞 — 5人以上50人以下的工作場所也適用每週52小時工時制(階段性擴大日程)
- 《勞動基準法》第76條之2 — 禁止職場霸凌(2019年7月16日實施)
- 職場霸凌判例整理 — 強迫會餐、強行勸酒的認定案例(光州地方法院·水原地方法院城南支院·大田地方法院判決要旨)
- 首爾新聞 — 禁止職場霸凌法實施5年,檢舉累計39,316件
- 首爾經濟TV — 2025上班族通勤及工作時間數據分析(平均上班08:42·下班18:19)
- 韓國日報 — 勞動部長:沒有52小時例外,半導體依然出成績(2026年8月,維持管制方立場)
- 紐斯頻 — 產業部長:每週52小時該調整了(2026年8月,放寬管制方立場)
- 僱用勞動部 — 2026年工作報告(每週4.5天工作制試辦、縮短實際工時路線圖)
- 《法人稅法》第25條 — 企業業務招待費的損失不認定(交際費限額) · 每日勞動新聞 — 會餐中事故,認定職業災害的要件
數值以發布時點為準。最終確認:2026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