懶人包

  • 拍攝有人的街道、市場或宮殿是合法的。 韓國沒有「在公共場所拍陌生人」的一般罪名。
  • 發布陌生人可辨識的臉,才是風險的開始。 大法院說你的臉受憲法保護,而「那是公共場所」本身並不能合理化拍攝或發布。這是民事求償,不是坐牢。
  • 拍攝身體是性犯罪。 性犯罪特別法第14條:最高7年或50,000,000韓元。即使只是持有或觀看這類影像:最高3年或30,000,000韓元。
  • 在能看到澡堂、廁所、三溫暖房或更衣室的地方禁止使用手機。 這適用於任何人,罰鍰最高50,000,000韓元。
  • 直播主是因為在鏡頭前做的事被起訴,不只是因為相機。 妨害業務、誹謗和侮辱是常見的罪名。

韓國是世界上最容易拍旅遊內容的地方之一。它安全、上相,沒人會對自拍棒上的手機多看一眼。但它也是個經歷過몰카 (molka)偷拍犯罪全國性反省的國家,在這裡「你沒問就把我的臉放上網」是一句人們準備好要報警的話。

這份指南是給旅客、網紅和IRL直播主的。它根據韓國國家法令資訊中心的法條原文,以及顯示界線究竟在哪的近期案例,說明法律實際怎麼規定。


在韓國公共場所拍陌生人合法嗎?

簡答:是的,拍攝合法;未經同意發布可辨識的臉是民事風險。 沒有刑法禁止把相機對著公共場景。法律風險來自你拍到什麼、在哪裡拍,以及之後怎麼處理。

關鍵概念是초상권 (肖像權)。它沒有寫在單一法條裡,而是來自法院判決。在2023年的一項判決(2020da253423)中,韓國大法院把它定義為:不讓「你的臉或其他可辨識你身分的身體特徵」在未經許可下被拍攝、繪製、發布或商業使用的權利。法院表示這項權利受憲法第10條(人性尊嚴)保障,所以無正當理由的侵害構成侵權行為。

判例中有兩點對創作者最重要:

實務上,陌生人從你景福宮鏡頭的背景走過,不是法律問題。把一個人的臉特寫當作營利影片的鉤子或縮圖,才是會收到存證信函的那種事。

為什麼韓國電視把每個人都打馬賽克

看任何韓國綜藝或新聞片段,你會看到路人、招牌和車牌上都打了모자이크 (馬賽克)。這個習慣來自肖像權求償。電視台和大YouTuber預設就打馬賽克,因為沒打馬賽克的臉會招來投訴。韓國觀眾也期待如此,所以影片裡一張沒打馬賽克的臉,會被解讀為粗心或不尊重,即使它合法。

在韓國拍攝何時會變成犯罪?

簡答:當你以性化方式拍攝身體、在私人空間內拍攝,或當你的拍攝變成騷擾、擾亂或不實指控時。 以下是實際會被引用的法律,罰則取自現行法條原文。

適用於在韓國拍攝與發布陌生人的法律(2026年9月法條原文)

法律涵蓋範圍最高刑罰
性犯罪特別法第14條第1項違反他人意願,以可能引起性慾或羞恥的方式拍攝他人身體7年或50,000,000韓元
同法第14條第2項散布或展示這類影像,即使拍攝經同意7年或50,000,000韓元
同法第14條第3項為營利在網路上散布最低3年徒刑
同法第14條第4項(2020年增訂)持有、購買、儲存或觀看這類影像3年或30,000,000韓元
同法第14條之2把他人臉或身體編輯、合成為性偽造內容7年或50,000,000韓元
個人資料保護法第25條之2第2項在能看到澡堂、廁所、三溫暖房、更衣室內部的地方用手機拍攝行政罰鍰最高50,000,000韓元
資訊通信網法第70條第1項以真實事實、意圖貶損的網路誹謗3年或30,000,000韓元
資訊通信網法第70條第2項以不實事實的網路誹謗7年或70,000,000韓元(2026年7月起之行為)
刑法第311條公然侮辱1年或2,000,000韓元
刑法第314條妨害業務(以強暴、詐欺或散布不實謠言)5年或15,000,000韓元
刑法第319條第2項被要求離開場所卻拒絕離開3年或5,000,000韓元

幾個常讓外國人吃虧的細節:

關於手機的提醒: 個人資料保護法對「行動影像裝置」的規定,明確包含手機和數位相機,以及相機眼鏡、裝在汽車或無人機上的裝置等穿戴式設備(施行令第3條)。澡堂與更衣室的禁令適用於「任何人」,不只是業者。

Johnny Somali在韓國發生了什麼事?

簡答:這名美國直播主被判6個月徒刑加20天拘留,在法庭上被羈押,並於2026年6月上訴敗訴。 他的案子是韓國如何起訴IRL直播的最清楚範例。罪名不在於拍攝本身,而在於他直播時對人和商家做的事。

據韓國媒體報導(Newsis、Pressian、首爾新聞、Korea Times),經過如下:

Johnny Somali(Ramsey Khalid Ismael)案件時間軸,依報導

時間發生的事
2024年9月30日在樂天世界擾亂,後來被控妨害業務
2024年10月直播中親吻和平少女像(慰安婦紀念像)並做出猥褻手勢。引發公憤,但不屬於起訴罪名
2024年10月在麻浦區一家便利商店大聲放音樂、罵髒話並把泡麵湯倒在桌上,被控妨害業務
2024年10月23日在公車上擾亂
2024年10月31日發布一段與女性有肢體接觸的剪接假影片,被依性犯罪法的假影片條款起訴。警方同一天禁止他出境
2026年4月15日首爾西部地方法院:6個月徒刑+20天拘留,5年內不得在兒童、青少年及身心障礙機構工作。當庭羈押
2026年6月25日同法院的上訴庭維持原判

一審法院的判決理由,經韓國媒體引述,如果你做直播很值得一讀:他「主要以賺取YouTube收益為目的,對不特定多數被害人反覆犯罪」,且「透過直播犯罪,嚴重藐視韓國的法律秩序」。直播本身在量刑時被當成不利因素。

直播主該從中學到什麼

  • 營利性的挑釁被當成加重因素,而不是藉口。
  • 受調查的外國人可能被禁止出境。他的出境禁令在最初事件後幾週內就下來了。
  • 妨害業務涵蓋商店、遊樂設施和大眾運輸。你不需要破壞任何東西;擾亂員工和顧客就夠了。
  • 涉及真人的假造或編輯性內容,本身就是重罪,即使是「開玩笑」。

韓國還有哪些拍攝案件上過新聞?

簡答:2025–2026年有好幾起,模式都一樣:沒打馬賽克的臉加上敵意敘事,就會招來投訴。 以下是已報導的案件。除特別註明外,結果仍待定。

明洞站,2026年9月7日: 據首爾新聞與亞洲經濟報導,三名外國遊客在4號線閘門來回傳遞兩張交通卡。一名站務員在監視器上發現,並用英文解釋51,150韓元的加收。其中一人是約有20萬至22萬粉絲的網紅,隨後發布該站務員未打馬賽克的臉,配上英文字幕,聲稱他對他們罵髒話、「搶錢」並歧視他們。首爾新聞報導觀看次數超過200萬。首爾地鐵工會要求下架影片,遭到封鎖,並對侮辱、誹謗和妨害業務提刑事告訴。影片後來被刪除,亞洲經濟報導該網紅已離開韓國。票價方面的故事在我們的地鐵逃票指南。

韓國哪裡不能拍攝?

簡答:任何你能看到澡堂、廁所、三溫暖房或更衣室內部的地方。以及任何店主說不的地方。 除此之外,多半是同意和禮貌的問題,不是法條。

依地點的拍攝規定:什麼被禁止、什麼是店家規定、什麼是禮儀

地點規定類型
汗蒸幕和公共澡堂的更衣室、澡堂、三溫暖房在能看到內部的地方禁止用手機或相機拍攝法律(個資法第25條之2,罰鍰最高50,000,000韓元)
公共廁所、更衣室、試衣間同樣禁止。在那裡拍攝身體也落入第14條法律
地鐵車廂與車站隨手用手機拍攝很常見。車上禁止任何造成他人性羞恥的行為,且工作人員可錄下違規者。大聲或擾亂的拍攝可能被視為妨害法律(鐵道安全法第47條)+業者規定
帶團隊或器材的車站拍攝首爾地鐵透過網站事先受理拍攝申請業者程序
商店、咖啡廳、餐廳店主可拒絕拍攝。被要求離開卻拒絕是犯罪店家規定+刑法第319條
診所、醫院、醫美診所通常由診所禁止。問題在於其他病患店家規定
宮殿與文化遺產個人拍照沒問題。三腳架、無人機和商業拍攝有另外規定場地規定,見我們的宮殿規定指南
首爾上空在市區大部分地方,無人機拍攝需要飛行與空拍許可法律,見我們的無人機規定指南

兒童。 沒有特定法律禁止在公園拍小孩。但肖像權同樣適用於兒童,這裡的家長反應很快,韓國創作者幾乎都會把不是自己小孩的孩子打馬賽克。別把陌生人的孩子當成拍攝主角,也絕對不要在學校或托兒所拍攝。

快門聲。 韓國販售的手機會發出強制快門聲。這是2000年代初的業界標準,不是法律。你外國手機的靜音拍攝是合法的,靜音相機App也是。但如果有人檢舉你非法拍攝,你靜音拍攝這件事會變成警方詢問的重點。保留聲音是便宜的保險。更多內容在我們的在韓國違法但在家鄉合法的事指南。

韓國多重視偷拍?

簡答:非常重視。一年數千件,而且例行掃蕩公共廁所。 這就是當鏡頭對著人時,人們會緊張的背景。

法律媒體The Sisa Law於2026年8月引用的警方統計顯示,偷拍犯罪從2020年的5,032件上升到2024年的7,202件。大約每天20件。

首爾以例行檢查來對抗。市府在2021年成立市民偷拍巡邏隊:每區10到12人,兩人一組,用偵測設備檢查地鐵站、公園和公共建築的廁所。各區現在開始加裝常設系統。地方媒體2026年報導,包含弘大的麻浦區在71間公共廁所安裝了181台AI偵測器,龍山區則在40間安裝了熱感應與動作偵測系統。

7,202
2024年偷拍犯罪(警方資料,via The Sisa Law)
+43%
2020到2024年的增幅
71
麻浦區裝有24小時AI偵測器的公共廁所(2026年)

對你這個旅客來說,這表示廁所裡「非法拍攝是犯罪」的貼紙很正常。它們標示的是受檢設施,不是危險設施。這也表示韓國人對角度怪異的鏡頭,很容易往最壞的方向想。


如果有人因為你拍攝而上前理論,該怎麼辦?

簡答:停下來,給對方看畫面,並主動提出刪除或打馬賽克。別在鏡頭前爭辯你的權利。 大多數衝突到此結束。會升級的,是創作者繼續拍那個反對的人。

給創作者的冷靜應對守則

  • 先把相機放下。 繼續拍一個正在反對的人,會讓小投訴變成你騷擾他的影片。
  • 展示並主動提出。 「我會刪掉」或「我會把你的臉打馬賽克」能結束大多數爭執。翻譯App就很好用。
  • 警察來了就配合。 員警可能會要求看你的相簿。在他們面前刪檔案看起來像湮滅證據。
  • 剪輯時預設打馬賽克。 畫面主角的臉、小孩、工作人員,以及任何與你有爭執的人,除非有明確同意,否則都該打馬賽克。
  • 絕不要發布員工的臉並配上指控。 如果你覺得受到不公平對待,向業者申訴(首爾地鐵、店家總公司、1330旅遊熱線)。明洞案例顯示了不這麼做的後果。
  • 聚焦一個人之前先問。 對相機比個手勢並點頭,實務上就是同意。訪談的話,把同意留在影片裡。

如果你是那個被拍的人呢?

簡答:你擁有和韓國人一樣的權利。 你可以要求對方停止並刪除。如果你認為自己的身體被拍,或哪裡藏了相機,打112(警察)。韓國法律在這裡不分本國人和外國旅客。2025年超市案中的柬埔寨女性,正是這些規定要保護的人。

如果你的臉未經同意出現在別人的影片裡,你可以依平台的隱私政策要求移除。如果涉及誹謗、侮辱或性內容,你也可以向警方報案。旅客日常會遇到的罰款,見我們的旅客罰款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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